(1) 先检查电源、水箱、供油箱或燃气源是否正常;
(2) 打开燃油或燃气供应阀;
(3) 打开电源总开关及水泵、油泵电源开关;
(4) 打开燃油加热开关,待燃油温度升高至要求的数值(冷炉要用小火开炉,如热炉交接班开炉就可用大火点火,也不用旋至小伙位置,因点火时,它也会用小火点火,再转大火);
(5) 控制选择开关位置,打至大火位置(有的炉型无手控位置,可不管这一程序);
(6) 打开(或按下)燃烧器开关到“OK”位置,燃烧器即按点火控制程序自动运行。先点火,后燃烧。
注意:如果检查各项均正常而锅炉仍不能点火;点火失败信号灯即会自动亮。此时可按下程序控制系统的还原键,锅炉即可再次启动(一般有延时,要等4~5min才能按下);如见水位信号灯亮,可再按一次水位控制器顶部复位钮,使水泵启动至正常水位,燃烧器便可启动。如上述两种情况下,经两次重复按还原键后仍未能正常点火,则应关掉锅炉的电源、油、气开关进行检查维修。